我与李某于2007年6月10日结婚,婚后于2008年9月9日生育一子,取名李某某。后因感情不和,我与李某于2009年9月11日离婚,李某某由李某抚养,2010年以后李某拒绝我看望自己的孩子。我该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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